2023年2月15日,陜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陜西省機制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實施細則》《陜西省砂石料(建設用碎石)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實施細則》。此次實施細則中機制砂及碎石的檢驗依據采用最新國標GB/T 14684-2022《建設用砂》、GB/T 14685-2022《建設用卵石、碎石》。
相關文件詳情如下:

陜西省機制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實施細則
1、抽樣方法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的待銷產品中抽取。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等方法產生。
每批次抽樣數量60kg,其中檢驗樣品30kg,備用樣品30kg。
2、檢驗依據
表1 檢驗項目

3、判定規(guī)則執(zhí)行企業(yè)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zhí)行。
3.1依據標準
GB/T 14684-2022《建設用砂》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現行有效的企業(yè)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所檢項目未發(fā)現不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
陜西省砂石料(建設用碎石)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實施細則
1、抽樣方法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的待銷產品中抽取。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等方法產生。
每批次抽樣數量160kg,其中檢驗樣品80kg,備用樣品80kg。
2、檢驗依據
表1 檢驗項目

執(zhí)行企業(yè)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zhí)行。
3、判定規(guī)則
3.1依據標準
GB/T 14685-2022《建設用卵石、碎石》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現行有效的企業(yè)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所檢項目未發(fā)現不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